陕西省水力发电与新能源工程学会办公场所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6-07-02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陕西省水力发电与新能源工程学会办公场地坐落于地点西安市城南大道18号西北院办公楼D座4楼,各功能用房分配及使用用途明确,具体划分如下:

401室:理事长办公室

学会理事长日常办公、接待来访单位及洽谈合作事宜使用。

402室:学会会议室

开展学术研讨、工作例会、座谈交流、培训宣讲等活动为学会专用会议室,配备会议桌椅、基础会务设施,满足学会各类内部及小型对外会议需求。

403、404室:学会办公室

为学会专职工作人员固定办公区域,主要承担文书撰写、资料归档、财务内勤、会员服务、活动筹备等常态化行政业务工作。

整体办公区域统一归本学会管理使用,场地用于开展学会日常行政管理、学术交流、会员服务、会务组织等本职工作,各类房间用途固定、分区清晰,保障学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