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力发电与新能源工程学会网络平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6-07-02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陕西省水力发电与新能源工程学会网络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会网络平台建设、运行与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提升服务效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会所有官方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公众号等。

第三条 网络平台管理坚持安全、规范、高效、服务原则,服务于学会“四为”职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学会秘书处为网络平台管理责任部门,秘书长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运维。

第五条 各专委会、会员单位配合秘书处做好信息报送与审核工作。

第三章 信息发布管理

第六条 发布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会宗旨,聚焦学术交流、行业资讯、科普服务、会员服务。

第七条 实行分级审核:

一般信息: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秘书处发布。

涉密及敏感信息:须经理事长审批,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八条 严禁发布以下内容:

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言论。

虚假、误导性信息及侵权内容。

商业广告、有偿信息及与学会无关的内容。

泄露国家秘密、学会秘密及会员隐私的信息。

第四章 账号与安全管理

第九条 所有网络平台账号实行实名登记、专人管理,建立账号台账。

第十条 严禁共享、转借账号。

第十一条 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与安全检测,防范病毒、黑客攻击。

第十二条 发现账号异常、信息泄露、恶意攻击等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

第五章 会员与用户服务

第十三条 会员系统须严格审核注册信息,保护会员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第十四条 规范互动区管理,及时处理用户咨询、投诉,清理违规言论。

第十五条 网络平台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强制会员消费。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十六条 秘书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自查。

第十七条 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