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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国际概况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中国电力网     作者:       分享到:

  美国
        垃圾发电行业在美国的发展比不上欧洲国家,焚烧处置的比例也并未占很大比例,2013年数据表明,7.6%的垃圾被用作发电,63.5%被填埋,29%的垃圾被回收。到2014年,美国23个州建有84所垃圾发电厂,每天要处理超过9.6万吨的垃圾,并发电2,769兆瓦时。此外,部分电厂还可以蒸汽供热。在过去 15年间,美国的垃圾发电厂数量和总装机量、发电量变化不太,呈现出稳中略降的趋势。美国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垃圾焚烧产业规模最大的是佛罗里达州,有11家垃圾焚烧发电厂。而“地广人稀”的中部各州均没有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欧洲
        欧洲有大约400个垃圾电厂,丹麦、挪威、瑞士、瑞典、荷兰、德国均为欧洲焚烧处置比例很高的6个国家,装机容量也较大。德国的垃圾回收利用率最高,并且实现了0填埋。环境法加速了焚烧垃圾发电厂的发展,欧盟严格限制新填埋场的修建。目前这类垃圾电厂各种废气、废水的排放完全符合欧盟严格的环保标准,它们的排放量甚至只是欧盟规定上限的10%~20%。
        瑞典
        瑞典是世界上拥有最高垃圾回收率的国家之一,接近50%的垃圾被回收利用(13%被堆肥,35%被回收)。不足2%的垃圾被填埋,而剩余的48%通过焚烧被转换成能量(电、热)。瑞典是从废弃物中回收能源的全球领导者,垃圾焚烧发电与供热是瑞典成本最低的能源利用方式,瑞典鼓励并继续增加垃圾发电容量,并不断自行关闭化石燃料发电厂,共有 32家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年可消纳市政垃圾2173000吨,工业垃圾2497830吨,产能13.9太瓦时,其中12.3太瓦时用于供热(可再生能源占供热能耗90%),1.6太瓦时用于发电,可满足该国2.45%的能源需求。
        丹麦
        丹麦 1903年开始就以焚烧方式处置垃圾,或许是第一个考虑垃圾综合能源利用的国家,该国有欧洲垃圾焚烧发电的最佳案例。丹麦居民环境意识很高,多年以来垃圾填埋被认为是不能接受的垃圾处置方式。垃圾焚烧厂往往建造在人口最密集的市中心区域,以便产出的电力能够直接被居民利用以减少损耗,所产热能也直接接入集中供热系统。丹麦建成了32家垃圾焚烧厂,并有4家在建,年处理量290万吨。其中30家都是热电联产的垃圾焚烧厂。
        日本
        日本是世界上垃圾焚烧发电装机量最大的国家,主要原因就是土地紧缺。日本上世纪60年代开始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厂,截至2012财年统计显示,日本的垃圾焚烧厂多达1188座,其中314处有发电设备,780处有余热利用设备。日本垃圾焚烧厂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垃圾热值的不断提高,日本垃圾平均热值约为2000 千卡/千克。日本实行分类处理垃圾,注重垃圾发电和热能利用。根据日本废弃物处理法,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以家庭垃圾为主的“一般废弃物”在各市町村内处理;伴随各种产业活动从工厂、事务所等排出的“产业废弃物”原则上由工厂等机构自行处理。针对废弃物收集搬运、中间处理、最终处置一系列环节,都道府县知事都负有管理的责任。日本产业废弃物处理业实现了现代化管理,具备健全的市场机制,资源化率高。